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畜牧科學研究院黨委書記、院長蔣小松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介紹,隨著國家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工作的開展,各地的“國家級兩場一基地”積極配合,著力環保升級改造,加強環境污染治理,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對位于禁養區的“國家級兩場一基地”,既被要求關停和搬遷,又沒有給予相應的出路;對位于非禁養區的“國家級兩場一基地”,禁止開展產業發展需要的改擴建。
蔣小松表示,“以肉雞種業為例,已有多家國家肉雞核心育種場被要求拆遷,有的核心育種場被迫停產,有的擴繁推廣基地(祖代場、父母代場)被迫清空,而地方政府又沒有給予妥善的出路保障。這些做法使畜禽種業安全受到嚴重威脅。農村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應該與畜禽種業發展有機結合,不能顧此失彼。”
記者從蔣小松遞過來的名片上看到,除了擔任黨委書記和院長,他還是博士生導師以及四川省委省政府決策咨詢委員會委員、四川省畜牧獸醫協會理事長等。蔣小松說,希望盡快出臺對地方政府的指導性意見,給予“國家級兩場一基地”區別于商品畜禽規模養殖場的特殊對待,確保國家畜禽種業安全。
蔣小松建議,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等有關部委在制訂環保政策或在實施相關環保法規時,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對位于禁養區必須拆遷的“國家級兩場一基地”,地方政府不能“一禁了之、一拆了之”,要主動擔當,科學指導,把相關政策落實到位,切實解決“國家級兩場一基地”搬遷的土地、資金等問題,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第二,對位于非禁養區的“國家級兩場一基地”,地方政府應該允許其進行改造升級和擴建,讓“國家級兩場一基地”可以進行更有效的地方品種保護、開發和新品種培育工作。
第三,地方政府要科學規范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如果相關“國家級兩場一基地”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不產生污染物排放、不造成環境污染的,不應納入關停范圍。
蔣小松告訴記者,他這次在全國人大會上一共提交了五個建議,分別是:《關于在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中確保國家畜禽種業安全的建議》《關于建立村級干部激勵機制的建議》《關于支持小農戶標準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的建議》《關于加快畜禽種業發展的建議》《關于將獸藥產品按照農用生產資料征收增值稅的建議》。
談到最后一個建議的內容,蔣小松表示,獸藥產品(這里指的是化學藥品、抗生素、中成藥、消毒劑)在畜禽疫病防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獸藥產業是畜牧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畜禽健康的基礎性產業。從這個意義上講,獸藥產品應該屬于農用保障性生產資料。但是,我國在管理上是把獸藥行業納入了醫藥行業管理,不但對獸藥生產、經營管理分別按照醫藥行業的GMP、GSP管理制度執行,而且按醫藥行業16%的標準對獸藥行業征收增值稅。
蔣小松介紹,“目前,對生產銷售飼料產品和批發滴灌袋、滴灌管產品免征增值稅;對農膜、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有機肥、部分農機、復混肥免征增值稅;對獸用疫苗等生物制品制劑施行增值稅3%的簡易征收政策。這對加強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本質上屬于農用生產資料的獸藥行業,不但其研發、生產和經營管理成本遠高于其他農用生產資料的生產門類,卻未能享受到農用生產資料行業的稅收優惠。”
蔣小松認為,獸藥產品的成本與農戶,特別是小農戶的養殖成本有直接關系,農戶家庭養殖是當前以及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養殖業發展的穩固力量。農戶生產的一些成本,比如勞動力成本,沒法計入總成本,導致投入品成本在總成本中占的比重較高。據調查,根據其飼養畜種和生產水平不同,農戶養殖的總飼養成本中,獸藥成本(含疫苗、消毒藥等)約占15%-30%。以放牧山羊方式為例,用藥主要以保健和消毒藥、驅蟲藥物為主(疫苗主要為免費疫苗),用藥成本占總飼養成本比重約為20%-45%。因此,對獸藥企業的現行稅收導致的獸藥產品的高成本,最終要靠位于產業鏈下游的養殖戶來承擔,由此提高了養殖成本,增加了農民的養殖負擔。
對此,蔣小松給出的建議是:將獸藥產品定性為農用生產資料,對獸藥生產企業執行增值銳低稅率的稅收政策,通過降低獸藥企業的成本來降低獸藥的銷售價格,減少農戶負擔,增加農民收入,助推鄉村產業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