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適應新時期農業農村事業發展,我省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農業系列職稱制度的意見》(簡稱《意見》)。該《意見》的出臺實施有助于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為四川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擦亮農業大省金字招牌提供堅實人才保障。(1)樹牢評價標準。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突出能力素質和業績貢獻,對外語計算機考試不作硬性要求,加大愛崗敬業、服務鄉村振興、扎根基層表現的評價權重。(2)鮮明評價導向。鼓勵人才服務基層,到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縣級及以下工作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可提前1年;在基層工作累計滿15年和25年的,可降低一個學歷等次申報評審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參加援藏援彝、綜合幫扶涼山州脫貧攻堅、對口支援服務工作者,可提前申報高一級職稱。(3)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將農業系列副高職稱資格評審權逐步下放到符合條件的市(州),評審結果由人社部門復核并發文辦證。探索建立同類地區農業系列職稱資格互評互認機制。(4)推行基層職稱制度。在全省鄉鎮農業服務推廣機構和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縣級農業推廣機構等農業企事業單位,建立農業系列職稱基層“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職稱制度。聘任“雙定向”高級職稱資格人員實行總量控制,不占當地專業技術高級結構比例,其職稱資格在規定的基層范圍有效。(5)推進職稱制度和用人制度有效銜接。鼓勵各地根據實際適當提高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規模小、人員少、分布分散的基層單位可由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集中調控、集中管理。完善農業系列職稱競爭上崗機制,逐漸打破聘任“終身制”。我省歷來高度重視農業人才振興工作,以建立健全人才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制度為主要抓手,引導農業人才在鄉村振興中建功立業。